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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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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鄭名如(鄭貞德之繼承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月3日112北金職一字第68號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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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04司執庚字第370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名如(鄭貞德之繼承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月3日112北金職一字第68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3年1月24日上午11時整,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債權人葉清輝等與債務人鄭聰賢(即鄭明金、鄭高環之繼承人)等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

股       別:庚股

附件:(節本)


附件:(節本)
本公司受理112北金職一字第68號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鄭聰賢(鄭明金之繼承人)等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3年1月24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三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 發布日期:113-01-05
  • 更新日期:113-01-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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