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原訴字第000014號陳俊傑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倫112年度原訴字第1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俊傑之民事上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原訴字第1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俊
    傑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別:倫股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3-01-04
  • 更新日期:113-0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