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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2198號陳七之囑託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午字第1521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七之囑託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2198號債權人劉嘉烜與債務人陳七間給付土地使用償金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午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