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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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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0138號蔡淑貞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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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亥字第1201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淑貞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0138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淑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請代為變賣債務人蔡淑貞所有如附件之股票,並依說明        三、四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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