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0138號蔡淑貞之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亥字第1201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淑貞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0138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淑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請代為變賣債務人蔡淑貞所有如附件之股票,並依說明 三、四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