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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6661號賴俊名之112年12月25日執行命令1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戊字第766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俊名之112年12月25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6661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賴俊名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施盈如
附件:(節本)
執行命令
主旨:本院民國112年5月30日北院忠112司執戊字第76661號執行命令,除經本院依職權代債務人終止之保險契約外,其餘部分因無執行實益,應予撤銷,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2-12-25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