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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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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執字第106975號許麗薔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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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08司執地字第10697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麗薔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106975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許麗薔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地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5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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