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8739號戴小文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丁字第387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戴小文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8739號債權人林鷺與債務人戴小文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錄:
拍賣通知(主旨):本院定於民國113年1月24日下午2時整在如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之遺留動產,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1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