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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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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5636號林献棋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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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亮112年度訴字第563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献棋之補正通知、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5636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李云馨
股   別:亮股

  • 發布日期:112-12-21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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