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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000006號蔡雲飛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雲飛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繕本一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6號分割共有物等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
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2-12-21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