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000006號蔡雲飛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雲飛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繕本一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更二字第6號分割共有物等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原告暨陳述意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
      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2-12-21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