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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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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516號林金葉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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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佳字第605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金葉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516號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金葉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佳股書記官
主旨:
本院定於113年1月23日上午9時20分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之物品,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2-12-19
  • 更新日期:112-12-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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