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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5503號湯秀如(即湯慶順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丑字第1255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湯秀如(即湯慶順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5503號債權人標準財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湯秀美(即湯慶順之繼承人)、湯秀如(即湯慶順之繼承人)、湯慶祥(即湯慶順之繼承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被繼承人湯慶順對第三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債權,在新台幣**元範圍內,應依說明三所示之方式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丑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19
- 更新日期:112-12-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