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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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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4930號陳裕堅之撤回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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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亮112年度訴字第4930號
主旨:公示送達陳裕堅之撤回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930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裕堅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云馨
股   別:亮股

  • 發布日期:112-12-18
  • 更新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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