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1635號蔣樹民之繼承人:蔣念宗(CHIANG,NIANN-TZONG)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104)存智字第 1635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4年度存字第1635號提存人龍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人與受取權人蔣樹民之全體繼承人:蔣念慈、蔣念宗(CHIANG,NIANN-TZONG)、蔣念祖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830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受取權人蔣樹民之繼承人:蔣念宗(CHIANG,NIANN-TZONG)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12-18
  • 更新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