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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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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店小字第1746號闕𤳉程之民事聲請撤回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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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芳112年度店小字第174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闕𤳉程之民事聲請撤回起訴狀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店小字第1746號原告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闕𤳉程間侵權行為

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民事聲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闕𤳉程得到庭領取(庭

址設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書記官  馮姿蓉

  • 發布日期:112-12-18
  • 更新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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