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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1883號廖年毓兼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之公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112)存智字第 188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883號擔保提存事件,應送達之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公函,受擔保利益人廖年毓兼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主 任 劉明珠
- 發布日期:112-12-12
- 更新日期:112-12-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