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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小字第002150號Castillo Sanilyn Moreno之撤回通知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喜112年度北小字第2150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Castillo Sanilyn Moreno之
撤回通知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北小字第2150號原告黃文正與被告Casti
llo Sanilyn Moreno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撤
回通知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二、通知函之主旨為:本庭112年度北小字第2150號原告
黃文正與台端間返還借款事件,原告已撤回起訴,原
訂113年1月4日上午9時15分庭期取消,請查照。
書記官 徐宏華
- 發布日期:112-12-09
- 更新日期:112-1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