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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92403號林香君之分配期日通知、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9司執寅字第924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香君之分配期日通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92403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109司執全292)等與債務人林香君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寅股書記官
節本一:
本院定於113年2月2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節本二:
請於文到10日內,逕向拍定人取回現場遺留物,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2-12-07
- 更新日期:112-1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