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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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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2799號王義藍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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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火字第827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義藍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2799號債權人楊雍穆與債務人王義藍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節本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范國豪

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主旨:復債務人王義藍民國112年12月4日書狀影本1件如說明二所示,請查照。
說明:(略)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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