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465號白嘉輝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戊109年度重訴字第46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白嘉輝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重訴字第465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薇晴
股別:戊股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