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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911號黃陳鳳美,,鎮山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華112年度訴字第291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鎮山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陳
鳳美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911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下午2時30分
,在本院第29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玉瓊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