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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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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0086號李一良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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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戊字第400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一良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0086號債權人張登美與債務人李一良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戊股書記官施盈如
附件(節本):
拍賣通知
主旨:本院定於民國113年1月10日上午10時整在說明四所示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遺留動產,請屆期到場,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2-12-04
  • 更新日期:112-12-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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