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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282號鄭兢業、湯廖美文、廖美惠、廖彥堯之民事追加、撤回被告二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德112年度訴字第128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兢業、湯廖美文、廖美惠、廖彥堯之民事
追加、撤回被告二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282號確認袋地通行權等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撤回被告二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昱萱
股 別:德股
- 發布日期:112-12-04
- 更新日期:112-12-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