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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013073號鄭舜達之撤回通知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惠112年度北簡字第1307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舜達之撤回通知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13073號原告滙誠第一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鄭舜達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
,應送達之撤回通知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
書記官 沈玟君
- 發布日期:112-12-01
- 更新日期:112-12-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