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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2403號曹起龍、林蔡錦雀、王蕙茹、鄧嘉容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辛110年度訴字第24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曹起龍、被告林蔡錦雀、被告王蕙茹、
被告鄧嘉容之民事準備書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403號分割共有物等事件,本院裁
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準備書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上午11時整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鄭汶晏
- 發布日期:112-11-29
- 更新日期:112-11-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