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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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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012335號羅貴騰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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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惠112年度北簡字第1233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羅貴騰之民事陳報狀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12335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羅貴騰間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民
          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
          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沈玟君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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