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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7351號王立功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甲112年度北簡字第735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立功之民事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7351號原告陳俊宏與被告彭麗慎、張天立、高信誠、王立功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黎諭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