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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579號陳證文之書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星112年度訴字第257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證文之民事陳報狀繕本2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579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
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2年11月15日民事陳報狀(文:52657及52658
)繕本2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證文得隨時來院
領取。
書 記 官 林祐均
- 發布日期:112-11-23
- 更新日期:112-11-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