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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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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9836號鐘力文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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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日字第998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聲明異議人即債務人鐘力文之112年11月20日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9836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司執99836)等與債務人鐘力文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文書:112年11月20日裁定正本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  日股書記官陳俐妙

股       別:日股
 

  • 發布日期:112-11-21
  • 更新日期:112-11-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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