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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635號陶武勝、張升輔(均即張宏賓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未字第1596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陶武勝、張升輔(均即張宏賓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63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陶武勝等即張宏賓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未股書記官謝榕芝
- 發布日期:112-11-16
- 更新日期:112-1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