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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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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3958號劉軒伶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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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未字第2395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軒伶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3958號債權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軒伶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未股書記官謝榕芝
 

  • 發布日期:112-11-12
  • 更新日期:112-11-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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