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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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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402號陳碧珠、陳果良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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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宇字第604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碧珠(出境)、陳果良(出境)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402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知凡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如附表所示債務人陳知凡不動產,已訂於民國112年12
月5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程序(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下午3時整開標)。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本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
股       別:宇股

  • 發布日期:112-11-09
  • 更新日期:112-11-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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