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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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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604號劉建亨(即劉宗鏇之繼承人)、高寶珠(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一東(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妍伶(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竹雄(即劉宗鏇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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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吉112年度訴字第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建亨(即劉宗鏇之繼承人)、高寶珠(即劉
      宗鏇之繼承人)、劉一東(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妍伶(即
      劉宗鏇之繼承人)、劉竹雄(即劉宗鏇之繼承人)之民事
      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604號塗銷地上權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2-11-08
  • 更新日期:112-11-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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