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604號劉奕慶(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根土(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添丁(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添居(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育先(即劉宗鏇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吉112年度訴字第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奕慶(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根土(即劉
宗鏇之繼承人)、劉添丁(即劉宗鏇之繼承人)、劉添居(即
劉宗鏇之繼承人)、劉育先(即劉宗鏇之繼承人)之民事
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604號塗銷地上權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聲明暨補充理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張惠晴
- 發布日期:112-11-08
- 更新日期:112-11-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