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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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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4373號吳文傑、翁建銘之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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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地字第84373號

主旨:公示送達共有人吳文傑、翁建銘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0月24日112北金職二字第3號優先承買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4373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郭翁盆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地股 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1-01
  • 更新日期:112-11-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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