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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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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12561號周陳敏如之庭函及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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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丙112年度北簡字第1256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陳敏如之庭函及民事起訴狀繕
          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12561號原告白德忠與被告周陳
          敏如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庭函及民事起訴狀
          繕本各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蘇冠璇


 

  • 發布日期:112-11-01
  • 更新日期:112-11-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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