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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7235號劉美玉(YAMDAD LIU,MEI-YU)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平字第1572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美玉(YAMDAD LIU,MEI-YU)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7235號債權人李俊毅與債務人劉美玉(YAMDAD LIU,MEI-YU)等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平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2-10-31
- 更新日期:112-10-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