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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5898號王翰敦之不動產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1司執福字第1458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翰敦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5898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翰敦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0-23
- 更新日期:112-10-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