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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2081號陳廖素吟之囑託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天字第1120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陳廖素吟之囑託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208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廖素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
囑託查封登記函
主旨:請辦理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查封登記,並惠復說明三至六事項,請查照。
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
主旨: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請於112年11月20日前以書狀陳述意見或於該日下午4時整到院,若無意見則毋庸到院,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2-10-19
- 更新日期:112-10-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