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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小字第82號陳若語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庭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平112年度勞小字第8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若語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1件、民事庭通知2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小字第82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准許公
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庭
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下午4時10分
,在本院第24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玉鈴
股 別:平股
- 發布日期:112-10-19
- 更新日期:112-10-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