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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5283號邵錦昊(原名:邵弘)之執行命令(扣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助妙字第152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邵錦昊(原名:邵弘)之執行命令(扣押)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5283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邵錦昊(原名:邵弘)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妙股書記官李佳儒
- 發布日期:112-10-18
- 更新日期:112-10-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