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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1083號李光陸之撤回通知書乙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月110年度重訴字第108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光陸之撤回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重訴字第10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光陸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政彬
股 別:月股
- 發布日期:112-10-18
- 更新日期:112-10-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