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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聲字第000086號David Dong-Hyock Lim(林東革)之之撤回聲請訴訟費用額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北簡忠民喜112年度北簡聲字第8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David Dong-Hyock Lim(林東革
)之撤回聲請訴訟費用額狀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簡聲字第86號原告費騏葳與被告David
Dong-Hyock Lim(林東革)間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應送達之撤回聲請訴訟費用額狀繕本,現由書記官
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
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徐宏華
- 發布日期:112-10-17
- 更新日期:112-10-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