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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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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632號鄭筱燕之112年10月6日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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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平112年度訴字第263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筱燕之112年10月6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632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2年10月6日民事起訴狀,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玉鈴

股       別:平股

  • 發布日期:112-10-17
  • 更新日期:112-10-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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