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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289號被告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鍾克信之開庭通知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知111年度重訴字第28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鍾克信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289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8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劉則顯
股別:知股
- 發布日期:112-10-16
- 更新日期:112-10-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