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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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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8630號游淑英之函文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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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酉字第786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游淑英之函文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8630號債權人陳麗琴等與債務人游淑英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酉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0-06
  • 更新日期:112-10-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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