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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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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786號蘇雅慧之執行命令(保險扣押命令、終止兼支付轉給保險解約金)、轉知債務人陳述意見函(解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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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12司執申字第317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雅慧之執行命令2件(保險扣押命令、終止兼支付轉給保險解約金)、轉知債務人陳述意見函(解約金)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786號債權人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蘇雅慧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申股書記官  劉穗筠
  • 發布日期:112-10-05
  • 更新日期:112-10-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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