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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433號林克謨之行使權利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連112年度司聲字第1433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林克謨之行使權利通知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聲字第1433號行使權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行使權利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林克謨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梅蓮
股 別: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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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4142230pdf
- 發布日期:112-10-04
- 更新日期:112-10-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