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625號鄭成之裁定正本、開庭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倫112年度訴字第162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成之民事裁定正本及開庭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625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
    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及開庭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下午3時整,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2-09-28
  • 更新日期:112-09-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