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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625號鄭成之裁定正本、開庭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民倫112年度訴字第162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成之民事裁定正本及開庭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625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
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及開庭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下午3時整,
在本院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黃文芳
股別:倫股
- 發布日期:112-09-28
- 更新日期:112-09-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