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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債務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鄭茶即陳鄭茶之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22日112北金職一字第68號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104司執庚字第370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鄭孟珊(即鄭明金、鄭高環、鄭欽賢之繼承人)、地上權人鄭茶即陳鄭茶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22日112北金職一字第68號拍賣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12月6日上午11時整,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7000號債權人葉清輝等與債務人鄭聰賢(即鄭明金、鄭高環之繼承人)等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
股 別:庚股
- 發布日期:112-09-28
- 更新日期:112-09-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