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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易字第1409號黃暐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壬112審易字第1409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黃暐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
送達,並張貼於本院及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審易字第1409號林勝良等竊盜案件,
應受送達人黃暐翔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潘美靜
股 別:壬股
- 發布日期:112-09-25
- 更新日期:112-09-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