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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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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易字第1409號黃暐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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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忠刑壬112審易字第1409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黃暐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
          送達,並張貼於本院及公告於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審易字第1409號林勝良等竊盜案件,
             應受送達人黃暐翔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潘美靜
股   別:壬股

  • 發布日期:112-09-25
  • 更新日期:112-09-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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